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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山西运城芮城县副县长姚康宁被捅”,5月31日,芮城县网信办公室通报称,5月30日,黄某海嫌疑人被逮捕。 据透露,黄某海刑期届满后,为了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给政府工作人员攻击,随后对当时的居住局长姚康宁实施行凶伤害。

据芮城县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年8月,姚康宁担任该县副县长一职,协助县长负责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优抚、退伍军人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在担任副县长之前,姚康宁曾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一职。

在此之前,5月27日,芮城县发布悬赏通知,称5月25日21时,该县县城华贸易区发生严重暴力刑事案件。 经过调查,黄某海有严重犯罪嫌疑,目前正在协助将其逮捕。

警察发出了悬赏通知。

3天后,芮城县网信办公室通报称,黄某嫌疑人于5月30日上午被逮捕受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31日,芮城县网信办公室再次发布与黄某海嫌疑人、男、56岁、芮城县无业人员的详细通报。 经过调查,黄某海嫌疑人供认持刀刺伤芮城县副县长姚康宁的犯罪事实。

明确了黄某海的父母年轻时离婚了,黄某海和父亲一起生活。 2008年在县城建设拆迁中,与其母牛某清共同生活的其他3个儿子的房产属于拆迁范围,以其母亲和生活的二儿子黄某河为代表,进行了相关拆迁补偿,政府全额补偿。 牛某清在共同生活的3个儿子和证人肖某、张某(牛某清女婿)的证言下,共同签订家庭补偿财产分割协议并签名盖章,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3个儿子分别得到其所。 年,黄某河因病去世后,非拆迁人黄某海(父亲生活)要求变更拆迁人,参与财产分割的补偿,两级法院的判决均不支持其需求。 在包罗万象的政策、法律仍然不符合黄姓海嫌疑人要求的情况下,自年起多次进京出省异常访问,手持横幅高呼口号、闹事,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信访秩序,被政法机关依法打击4次解决。 年3月,芮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黄某海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刑满后,黄某海嫌疑人为了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给政府工作人员攻击,随后对当时的居住局长姚康宁实施行凶伤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山西芮城副县长被刺:刑释人员转嫁私愤行凶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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