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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序推进恢复生产,确保道路安全,我市高速交通警察比较高速公路车流增加的情况,增加警察投入,提高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警速度,迅速处理交通事故和货物泄漏情况,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月26日13点左右,津沧高速公路42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 津静大队的交通警察接到通报马上赶到现场,迅速调查现场后,交通警察、辅助警察和事故当事人合作将事故车辆推进到紧急车道,加强了交通整理和安全保障。
2月25日深夜,一辆卡车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与前方另一辆卡车的尾部相撞,两辆车破损,幸好没有人受伤。 警察津蓟大队被警察通报后马上离开警察,结束现场取证后迅速恢复现场通行。 在交通警察的信息表现调整中,双方当事人马上同意事故责任认定,迅速结束。
2月24日18点30分左右,交通警察高速支队接到警报,塘承高速公路滨保高速方向33.5公里的路面上存在大量散射物,有安全隐患。 滨保大队的警察接到指令,马上离开警察,联系高速公路企业和养护、清保障部门赶到了事件现场。 到达现场后,警察将警车停在散乱物的后方,打开警灯、警笛,配置锥形筒和警告标志警告来往车辆,高速公路养护和清障碍部门的人员迅速完成事故车辆和散乱货物的整理运输,立即排除安全隐患。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正确处理,就容易引起二次事故。 驾驶者必须意识到不要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随便停车,也不要占用紧急车道,在遇到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后,驾驶者必须“靠近车旁,有人避难,报警”。
第一,事故后,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要迅速移动到右侧的紧急车道或者最近的出口下车。 车辆停在紧急车道上后,打开“双闪光灯”,在后方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
二是无论车辆能否移动,乘员都必须迅速移动到安全地带,不要留在车内或在高速公路上。
3名乘客在安全地带避难后,立即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原标题:“迅速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确保安全,帮助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