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41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高伟、张馨心)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部、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甲醇汽车在部分地区应用的指导意见》, 提出加快完善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完善市场
《意见》提出,鼓励汽车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商通过技术改造完善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提高甲醇汽车制造技术水平,发展甲醇乘用车、商用车、越野车等车辆和动力机械;完善甲醇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合理安排甲醇汽车生产;提高甲醇汽车专用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自主R&D和制造水平,努力突破甲醇高效能量转换机制、低排放控制、长寿命、低成本耐腐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加快甲醇汽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推进甲醇燃料生产和加注系统建设。
同时,《意见》提出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甲醇汽车国际标准的制定,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提出甲醇汽车、动力系统和标志的国际标准。根据甲醇汽车的特点和应用要求,组织制定甲醇汽车技术条件和专用润滑油等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甲醇燃料和加注系统标准。
此外,《意见》还建议鼓励甲醇汽车的应用。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定、安全可控的原则,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好、甲醇汽车运营经验丰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鼓励甲醇汽车在有条件的地区用于公务、出租和短途客运等领域。在鼓励的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甲醇汽车的监管。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