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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新闻》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应放宽个人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的应用条件。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不含补充缴费)的非深层户籍人员、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居民、连续在本市居住2年以上且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限制将被取消。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深圳:拟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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