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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省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李悦娥一行前往省司法厅,对《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同志、二级巡视员、党委主任李君同志等参加调查。
调研组是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听取太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的开展、《条例》的执行情况介绍,参观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区,与法律援助律师及受援群众交流,详细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从事
省司法厅由薛永辉同志主持调查座谈会,李君同志报告《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分别根据实务交流条例的执行情况并发言。
条例修订4年多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实施条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渐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组织领导能力不断增大,民生保障与改善,社会公平 4年全省处理了9.1万起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总数(包括咨询)达到137.8万人,连续4年超过了省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
在座谈会上,李悦娥同志充分肯定了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取得的成绩,与大家分享了调查事业中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认识,提出了三个事业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立场,提高法律援助事业的责任感,各受援群众公平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员工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实效,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畅通援助渠道,尽力援助。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事业组织的指导,加强部门协调和接力度,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参加法律援助。
资料来源: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原标题:“李悦娥同志赴省司法厅调查《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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