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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高输配电价格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了2016年发布的《省级输配电价格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现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指出,本次公众咨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各行各业的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的“意见”栏,进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定价办法”的“公众意见”栏,并提出建议。请将传真发送至(010)6850273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稿)

2.《省级输配电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公众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的意见

地址:http://www.g3gw.com/new/2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