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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科技板块首只股票华兴源创发行完成后,7月2日,瑞创微纳和天骏科技也开始网上发行。如果按照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相应的市盈率分别为79.1倍和52.26倍;如果将2018年扣除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相应的市盈率分别为79.09倍和57.48倍,而第一只科技股华兴源创的市盈率高达40倍。
无论是市盈率接近80倍的瑞创微纳,还是市盈率接近50倍的天骏科技,可以看出,科技板块企业的发行价正在不断突破市盈率23倍的上限。但是,总体而言,瑞创微纳、天骏科技等科技公司的发行价仍在各大机构研究报告的推荐范围内,同时也没有超出大多数券商建议的估值范围。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估价和定价确实反映了完全的“定价自由”。这也意味着科技股的估值和定价越来越市场化。
科技企业的定价不同于一般企业。因为它既有创新性又有初创性,所以一直存在许多问题和争议。特别是对于一些无利可图的企业,我们应该通过合理的估价和定价来量化他们的“创造力”。一般来说,科技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即企业的成长阶段、价值驱动因素和财务数据。
一方面,要注意科技企业处于初始阶段、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不同的成长期对应不同的价值投资方式。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关注企业的价值驱动因素。除了传统的科技创新指标外,还应从技术突破、特许经营资格和商业模式等主要价值维度来分析企业的价值驱动因素。最后,要关注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全面考察其现金流、R&D投资、销售收入、资产结构等指标。
总的来说,科技板块的估值和定价更注重企业肌理,这也符合科技板块制度的制定。为促进科技板块市场新股发行的价格、规模和节奏,科技板块实施意见制定了询价、配售和交易等相关约束政策。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它只面向合格的专业机构,而排除散户投资者意味着价值判断将更加准确;允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在短期内稳定新股上市后的价格;科委还加强了线下报价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更好的信息披露可以加强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线下发行和配售比例,减少网上投资者购买单位数量等措施。
回顾过去,瑞创微纳、天骏科技等科技公司的发行价远高于23倍的市盈率,充分体现了科技板块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由于行业内可比公司的领先盈利能力,市场愿意给这些高质量的科技企业一定的估值溢价。这也是充分考虑这些科技公司的特殊性和高成长性的结果,因为市场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上述价格发行,两家公司募集的资金将分别达到12亿元和12.34亿元,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分别为4.5亿元和10亿元。也就是说,发行成功后,两家公司都会出现长期以来市场上未见的过度发行现象。
从理论上讲,过度筹资似乎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资本市场的资金是有限的,过度筹资可能导致大量闲置资金,无法进入实体经济,流入最需要的地方。我认为,这是市场化定价必须承担的后果,也是市场化询价机制下的正常现象。由于拟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不再作为标准定价,过度筹集和不足都是正常的。只要监管措施到位,与进入二级市场进行投机交易相比,这部分资金可以更容易地引入实体企业,从而避免资金损失。
设立科技股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因为其目的是让市场说话。市场导向力量应该发挥力量的第一个地方是定价环节。我们也看到,科技板块的市场化定价已经开始。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一个全新的探索环节,市场化之路才刚刚开始。未来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大的金融支持体系。(作者是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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