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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落马的梅州市委原副书记叶胜坤受贿的详细情况近日曝光。 根据12309年中国检察网发布的《叶胜坤受贿、贪污案件起诉书》,检察机关从2001年开始的一年中,叶胜坤担任梅州市财政局局长、梅州市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较为方便,受他人委托提供相应帮助,领取财产
公开资料显示,叶胜坤,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广东兴宁人,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等职,于年6月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考核。
年1月,叶胜坤被双开。 广东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叶胜坤收到可能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礼金时,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下属或其他机构报销,并长时间聘用民营企业业主提供的高级轿车。 长时间参加赌博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发送的财产,与涉嫌受贿犯罪的其他人廉价处置国有资产,将涉嫌贪污犯罪的公款借给他人,挪用涉嫌犯罪的金融机构的信用资金进行高利贷,涉嫌高利贷犯罪
根据前述起诉书,年6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叶胜坤涉嫌贪污、受贿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叶胜坤受贿犯罪事实6项,应收财产为人民币3320.985万元、港币738万元,共计约3900余万元。
其中检方指控,2000年1月至年5月,被告人叶胜坤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深圳某企业董事局主席曾任邀请,帮助持有和控制的多家企业处理资金周转困难,为兴宁市开发的项目提供援助。 叶胜坤曾寄价值共计2242.375万元财产,具体包括深圳市福田区香港中旅花园全套住宅、丰田锐志轿车1辆、所谓“借款”(事发时未归还) 1000万元等。
此外,叶胜坤还受广东某企业董事长叶某委托,为设立小额贷款企业提供帮助,为叶某争取小额贷款企业名额,违反了设立中国雨小额贷款企业的要求。 从2005年到2005年,叶胜坤多次从叶某手中收受现金,共计357万元,港币670万元。
有趣的是,近年来,包括叶胜坤在内的在梅州工作的许多官员都受到了调查。
中国经济网此前报道称,中共梅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去年11月20日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梅州市第六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目前,上述11人常委会班子已有6人落马,1人自行死亡。
,原梅州市委书记李嘉年2月调任珠海市委书记,同年5月进入广东省委常委,年3月被检查举报,年1月一审被判刑13年。
朱泽与李嘉“班”担任梅州市长,年2月“接棒”担任梅州市委书记,年9月调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8月被通报。
黄伟温担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年11月调任广东省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年4月被检查通报。
李纯德曾任梅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去年8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同年12月被检查通报。 广东省纪委决定对李纯德给予党籍处分,取消副厅级待遇,降级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章新担任梅州市委常委、推广部长,于年6月被检查通报。
另外,周章新的前任、同样担任梅州市委常委、推广部长的林碧红也于年2月被通报。 年7月,林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另据梅州市政府情报局官方微博报道,年8月6日,梅州市政协成员彭耀新亲自死亡。 彭耀新担任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年11月调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