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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黑帮老大参与了两起谋杀案,逃回大陆后也迅速发展黑社会组织,在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珠海市等地大规模实施绑架、杀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东莞台商圈知名的“江湖大哥”。

得到消息的广东高院审判文件公开了台湾“某集团”前任合作者黄建伟逃往大陆后,黑社会组织持续快速发展的“黑帮故事”。

在扫黑除恶的专业斗争的行动中,黄建伟黑帮消失了。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决定黄建伟入境迅速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计罪处罚,缓刑两年执行。 年6月30日,广东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背着两起谋杀案逃往大陆,曾经有几千个弟弟

黄建伟曾是台湾桃园黑社会组织“某集团”的合作者。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务局出具的《关于核查4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背景资料的信》,黄建伟是台湾桃园地区“某帮”的前任帮主,因涉嫌杀人等原因于2003年、2005年、年6月被台湾司法部门通缉。

上述办公室出具的黄建伟在台涉案相关资料中表示,黄建伟证实台刑案记录共有5起,其中杀人案2起,枪弹刀机械案3起。

根据黄建伟的供述,台湾“某团体”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有7次成员,每隔3至4年,他是第7次。 20多岁的时候,他在“某个团体”的威望越来越高,黑帮中的人尊敬他为“某个团体”的“精神领袖”,地位相当于教主。 黑帮涉猎的领域很多,包括夜总会、赌场、游戏城等,还承办了一点演出、比赛。 在“某集团”鼎盛时期,黄建伟的部下有几十个堂口,黑帮弟弟有几千个。

1995年至1998年期间,台湾当局整治了台湾的所有黑帮。 当时,黄建伟也作为“某集团”的助手被逮捕。 2002年,黄被迫逃往大陆。 “我到达大陆后没有参与管理‘某帮’的事件。 《某帮》表面上现在由李某当助手。 虽然我的江湖影响很大,但我到了大陆,但他们还是尊重我的人品和江湖地位。 我有案子也有人帮忙。 别人有事也会给我打电话。 我也会帮助解决。 ”。 黄建伟说。

虽然逃到东莞,黄建伟仍然迅速发展黑社会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据广东高院报道,2002年,黄建伟为了逃避台湾警方的通缉来到大陆,住在广东省东莞市。 2008年以来,黄建伟以东莞为基地,吹嘘自己“某集团”领袖、“精神领袖”的身份和在台湾的谋杀、强暴经历,在广东台湾商圈扩大影响,吸引非法讨债业务。 在此期间,黄建伟以“某集团伟董”的身份拉拢来自台湾的简永盛、王正雄、黄尚礼、邱俊荣作为“某集团”的“弟弟”,以“某集团”的名义,以暴力、暴力威胁、胁迫等方式向这些人债务。

法院判决的6名被告人中,除陈寿清系福建人外,其余5人为平均台湾人,各有前科,被判刑或被通缉。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务局出具的说明材料,邱俊荣在台上因涉嫌违反禁毒条例于年6月被台湾司法部门通缉。 黄尚礼因涉嫌抢劫于1998年7月被台湾司法部门通缉。

盘踞东莞,台湾商圈“江湖大哥”

法院认定,黄建伟因其犯罪组织的恶行,在东莞台商圈成为了颜色千变万化的“江湖大哥”。

的证人谢某裕,年前左右,黄建伟在那个茶庄对面开了牛排馆。 有一次,黄建伟自我介绍说:“我是桃园黄建伟。” “我一听就知道他是什么人。 因为他在台湾很有名,信息经常播放他的坏事,被朋友说了很多”。

东莞某区台商协会会长证人骆某泉,几年前黄建伟等来访,直接以“示威性”介绍自己,称自己为台湾“某帮”老大,在台湾已经掌握了一些杀人事件,什么事件都不怕,任何违法犯罪的事件他都不敢 自称“明哥”的人也做了自我介绍,说在厚街一带的实力也很强,今后无论欠什么债都找不到他。 他是个犯法的人,有枪,需要多少枪。 “当时很害怕,所以我小心翼翼地和他们说话。 我害怕惹他生气,表面上也和他接触过,慢慢地我知道他叫黄建伟。 ”。

成员简永盛供述说,黄建伟让他去收债时要打着“某帮主伟董”的旗号,黄建伟要求手下收债时口径为“现在这钱由台湾某集团的老板“伟董”来收我们 黄建伟收藏数量的对象几乎都是台湾人,所以这些上司听说过黄建伟。 因为黄建伟在台湾的事件震惊了全岛。

“黄建伟对管理我们没有任何要求。 叫我们不要吸毒,怕我们被逮捕,而且对我们的弟弟,他很严厉。 做错了事就要被他骂,不能迟到。 吃饭的时候请他动筷子,我们可以一起吃。 ”组织的邱俊荣供述说,弟弟们知道黄在“某个团体”中扮演冷酷的角色,有杀人事件。 如果你反抗他,可能会有不好的结果,所以你不会随便面对黄建伟。

绑架旧怨台胞,威胁也破坏不了尸体

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的绑架杀人案手段极其残忍。

法院认为,2007-2008年初,黄建伟承认台湾“某帮”成员魏某2及其哥哥魏某1在台湾诈骗获利丰厚,并与魏某2有旧怨,多次绑架魏某1勒索财物,威胁不得,

2008年年中,黄建伟和王正雄通过许某鸿(在逃)同意以参加张某钦生日会的名义,将魏某1绑架到张某钦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的农庄内。 2008年9月17日,许某鸿与魏某1一起乘车从珠海前往上述农庄。 在这个农庄里,黄建伟用铁丝捆绑手脚的方法统治了王正雄、陈寿清、张某强、吕某扬(在逃)等人,并将其关在农庄的房子里。 第二天,黄建伟、王正雄、陈寿清、吕某扬等人把魏某1装进汽车后备箱,搬到东莞市大岭山的别墅。 在此期间,黄建伟写信要求魏某1向台湾亲属收集赎金,但未能就赎金金额达成一致,黄建伟强迫吕某扬、陈寿清杀害魏某1,将尸体分尸冷藏在该别墅一楼黄建伟事先准备的冰箱中。 随后,黄建伟将简永盛、陈某强等人藏尸的冰柜搬到出租房,与简永盛、陈某强一起,用肢解、烹饪、搅拌、放弃的方法破坏了魏某一具尸体。

根据魏某1的弟弟魏某2的证言,魏某1因从事土木工程生意,约2006年因生意损失2亿台币债务,从台湾逃到珠海。 2008年,他因绑架罪被捕,在此期间,他的哥哥魏某1失踪。 他一直怀疑是黄建伟干的。

绑架台商勒索一亿辆赎金

在判决中,在法院认定的绑架案中,黄建伟直接勒索赎金1亿辆。

法院称,从年到年间,黄建伟多次与吴易霖(解决另一案)等人密谋在东莞等地绑架台湾人李某并勒索其财产。

年4月17日上午,在得知李某当天从台湾到珠海的确切消息后,黄建伟以向吴易霖追债为名,召集马友富、钟堂、熊长玺(三人平均都是另一个破案)开车来珠海,黄建伟驾车来到珠海,黄尚礼、邱俊荣, 当天晚上14点左右,吴易霖、马友富、钟堂、熊长玺见到李某,曾在某抵达珠海市华发广场地址后,即配合黄尚礼直接闯入房间,将李某、曾某某带到东莞市厚街镇某村台菜馆后, 当晚,黄建伟因杀人威胁,向李某勒索1亿元台币赎金。

4月18日,黄建伟、吴易霖又让李某签署面值5000万元的本票和《投资红利还款协议书》,强制李某进行求助录音,并用手机向闺蜜播放。 李某的好友林某辉等人因担心李某的人身安全,于4月20日将赎金台币1000万元在台湾桃园市交给黄建伟指定人,当天下午,黄建伟、吴易霖释放李某、曾某。

黄建伟在地下钱庄兑换上述台币1000万元,实际收到人民币2164502元后,支付吴易霖人民币32万元、王正雄人民币1万元作为报酬。

省公安厅直接指挥逮捕,被判处死刑

年6月8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下,珠海市公安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在东莞展开逮捕行动,逮捕了以台湾人黄建伟、吴易霖为首的犯罪集团共20人,其中台湾籍9人。 黄建伟、吴易霖犯罪集团灭亡。

根据广东警方2019年1月发布的《关于检举黄建伟吴易霖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素的通告》,通过全面彻查,以台湾人黄建伟(绰号矮仔、伟董)、吴易霖(曾名吴家峻、绰号明哥) 2人为首的犯罪。 对外宣告台湾南门帮、台湾天道盟、台湾飞虎队名号,从事绑架、贩毒、抢劫、非法拘禁、牺牲事件等犯罪活动,采用骚扰、绑架、胁迫等方法胁迫台湾商人,严重侵害台湾同胞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12月31日,广东珠海中院一审宣布,黄建伟前往大陆境内快速发展多个黑社会组织成员,以勒索财物、劫持他人为目的、杀害他人、索要债务为目的,绑架他人,为入境快速黑社会。 构成非法拘禁罪,清点、处罚,决定死刑,执行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认定并科,并限制减刑。 被告人陈寿清、王正雄、黄尚礼、简永盛、邱俊荣分别犯有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破坏尸体罪等不同罪名,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受到各种处罚。

判决后,被告人黄建伟、陈寿清、王正雄、黄尚礼、简永盛不服,提出上诉。 年6月30日,广东高院二审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广东高院还以绑架罪判处被告黄建伟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入境迅速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非法拘禁罪1年8个月。 决定数数处罚,执行死刑,延期执行两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

另外,据中新社报道,2019年12月31日,广东省多家法院判决多起涉黑案件,吴易霖等5人涉恶案件也已被判决。 珠海中院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予以计数处罚,判处吴易霖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表示,长期以来,吴易霖等以东莞市厚街町的一家餐馆为据点,以“台湾黑帮”等名义招揽非法借款回收业务。 吴易霖向集团成员提供枪支、手铐、电击棒等工具,通过暴力、威胁、威胁、骚扰等方式索取债务。 该集团多次在东莞、珠海等地实施寻衅滋事罪、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盘踞东莞的台商圈"大哥"被判死缓 曾绑架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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