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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解决短缺、促进发展的几点意见
鲁[2018]24号
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企业和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做好稳定就业、金融、投资、外贸、外资和预期工作,有效应对外部发展环境变化,进一步扩大内需,补短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铁路。加快全省“三环四横六纵”高速铁路网规划建设,完成筹集1000亿元省级铁路发展资金的任务。到2020年,济青高速铁路、青连铁路、鲁南高速铁路曲阜东段、渭莱高速铁路、济莱高速铁路、黄大铁路、青岛董家口港疏港铁路等项目将全部建成。加快建设熊上高速铁路、郑济高速铁路、济滨高速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渭延高速铁路、济青高速铁路济南站等项目;自东铁路电气化已经完成,全省新运营铁路145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960公里,逐步实现覆盖全省、到达周边主要城市的“1、2、3”小时陆上运输圈。(由省交通厅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2.道路。加快规划建设全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边”高速公路网。到2020年,包括龙口至青岛和庆忌高速公路在内的20条高速公路将建成,另外还有1658公里的高速公路。加快“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重要乡村旅游区一级以上公路全覆盖。(由省交通厅牵头)
3.机场。到2020年底,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菏泽牡丹机场和济宁曲阜机场将全部建成。将建设济南机场二期、烟台机场二期、枣庄机场和潍坊机场。全省交通机场布局将进一步改善。(由省交通厅牵头)
4.港口。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加快现代港口群建设。到2020年,我们将投资250亿元,推进青岛董家口港、烟台港西港、日照港(600017)岚山港、东营港等基础设施和专业泊位建设,推进京杭运河航道改扩建、小清河复航等内河项目,提升青岛和烟台邮轮母港功能。(由省交通厅牵头)
5.能量。截至2018年底,将投资22.58亿元完成枣庄驿城、滨州惠民、东营垦东、聊城东阿变电站建设和德州凌县、潍坊、莱州鲁中变电站扩建等7个500千伏项目。山东枣庄UHV站、潍坊官厅、潍坊桥关、菏泽文婷变电站扩建、淄博关中、青岛神山(即墨)、菏泽UHV站配套输电、大唐东营发电厂输电等8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已经开始了。到2020年,投资152亿元建设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和潍坊至临猗至枣庄至石家庄UHV交流环网。投资44亿元的文登和沂蒙在建抽水蓄能电站将继续建设。对于已经建成并网发电但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名单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各级金融机构可以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开展未来收益质押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相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纳入生物质能供热推广应用试点范围。(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牵头,国家电网山东电力公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办)
6.水资源。我们将集中力量,以推进水安全规划的实施为总的出发点,全力以赴地完成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推进李庄水库、烟台老兰水库、引黄二期工程、引黄改绿改扩建工程、峡山水库胶东战略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防洪减灾重点工程建设,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重点河流防洪治理。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凹陷将由南四湖控制,建设南四湖东滞留区和恩县凹陷滞留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180个中小河道治理工程、57个山区县和65个平原县的配套设施建设和节水改造。加快实施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达到80%以上。(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协调)
7.市政管理。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到2018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加快济南、青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枢纽、公用隧道、海绵城市等市政工程建设。强化城市旅游功能,推进城市休闲街区、城市综合体、旅游综合体、会展中心等旅游设施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交通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文化旅游厅协调)
8.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加快建设区域空气体质量监测网络、企业污染排放监测信息化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交通污染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工业窑炉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重型柴油车污染处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和能力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保节能产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基地。(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协调)
9.信息。到2020年,农村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将基本覆盖,农村家庭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亿以上。在工业应用领域,将建设一批互联网和云体验中心。省财政厅将结合“企业去云”和产业互联网培育给予奖励和补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协办)
(2)积极培育新的动能。
10.为引导企业通过贷款贴息和事后补偿等方式增加技术改造投资,全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新增地方财力的50%将在技术改造后连续三年奖励给供应企业。实施强有力的产业基础工程,启动重点产业产业链“一站式”应用计划。如果一个制造型成套机械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体系。,省财政将根据省内新增配套企业数量和收购结算金额,结合培育“雁阵”产业集群给予奖励。(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11.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从2018年9月1日起,省级财政将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载体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启动担保贷款,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同期贷款优惠利率的50%将给予最长2年的折扣。对于个人贷款,全额折扣将适用于两年(第一年和第二年)。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牵头)
12.对于已经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R&D重点项目,省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省级科技资金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至5000万元。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实施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如果符合条件,将被列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予以批准。省级科技资金将通过事前和事后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研发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支持。企业可分配不超过50%的岗位补贴资金,作为整体奖励研发人员。(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牵头)
13.到2020年,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将全面覆盖,建成100多个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财政将给予每个平台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和1000万元的优惠、补贴或股权投资。推进印染、铸造等行业工厂共享试点,逐步向服装、家具等行业推广。(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3)加大扶贫和农村振兴投入。
14.从2018年到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投入超过450亿元。到2018年,全省将有17.2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2019年,将努力巩固和提高扶贫成果。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消除贫困,消除绝对贫困。到2020年,投资260亿元加快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基本解决滩区60万居民的防洪安全和住房问题。(由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
15.开展为期三年的运动,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环境。到2020年,将投资1500亿元。主要重点将是改善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以及村庄和村庄的外观。将努力加快完成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环境的突出短板。95%以上的村庄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所有乡镇和农村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投资222.3亿元建设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5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协调)
16.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重大项目预测预警。加快灾后重建,合理利用各级财政救灾和重建资金,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生活,确保灾后应急恢复工程建设,确保给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继续争取中央交通救灾补贴、重大防洪、农业生产和救灾资金,统筹全省救灾资金,支持灾区防洪救灾工程和灾后恢复国家、省、乡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灾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蔬菜大棚、农垦围栏等农渔业生产设施恢复,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加快灾区危房改造和改造,提前拨付2019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危房改造。(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和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协办)
(4)不断改善民生。
17.到2020年,建成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建成25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一批品牌专业群,筹集50亿元支持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筹集20亿元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在5年内,大约100个大学合作创新中心将建成。到2018年,完成农村“全面减贫”任务。到2020年,将投资600多亿元,基本解决城镇“大班”问题。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将新建、翻新和扩建2000所幼儿园,新增50万个学位。2018年,省级学前教育奖补基金将增加到3.9亿元。(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18.到2020年,投资1100亿元完成540万户清洁供暖改造,55%的村庄实现清洁供暖。投资268亿元,加快实施泰山山、水、林、湖生态修复国家试点工程。投资160亿元,齐鲁将全面开发。美丽的山东“土地绿化行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部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协调)
(五)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9.积极搭建双招双导平台,建立分工推进重大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确保儒商大会签约成果的落实。规范使用购买力平价,筛选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高铁、威海港京湾港张家埠新港作业区液化天然气泊位项目、小清河复航等建设项目,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比例较高的民营资本参股。通过奖励而非补贴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将当地融资平台的现有项目转化为公私合作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培育和引进一批知名的工业新城经营者,开展工业新城建设。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与公共服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牵头,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和十大行业专业类合作)
20.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省级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社会事业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银行专项建设基金的额度给予贴息补贴,银行将相应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山东银行保险监管局协调)
第二,强化消费的基础作用
(一)提高居民收入。
21.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意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确定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制定省级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发布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实施的具体办法。加大省级转移支付力度,三年内全面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工资福利水平。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由省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财政厅牵头,省组委会和省SASAC合作)
22.2018-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将筹集不少于10亿元,用于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列入重点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水平认定和指导目录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从80%提高到90%。对转岗安置生产能力企业职工,允许用补贴资金开展技能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生活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协调)
23.从2018年到2020年,失业保险福利与最低工资挂钩的比例将分别提高到70%、80%和9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9年由市级统一,2020年由省统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2)促进身体消费。
24.列入我省国家推广应用项目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将按规定给予每辆20-50万元的推广应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营运补贴。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用车和公共汽车,应当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国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但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除外。在新的布局中,将建造一些装料堆和加氢站。到2020年,将建成920个充电站、10万个充电站和10个加氢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给予财政奖励。(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监督局、省财政厅和国家电网山东电力公司牵头)
25.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推进住房供应制度改革试点,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推进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到2018年底,将有大约30家国有企业和大约20家私营机构从事长期租赁业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扩大服务消费。
26.促进全方位旅游一体化发展。所有城市都将推出涵盖餐饮、住宿、交通、景点、购物、娱乐等领域的城市旅游卡,并立即出售。将国有旅游景点门票总价格降低50%。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海外消费回流。重点旅游城市应集聚国际知名商品品牌,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探索建立重点旅游城市游客消费纠纷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在一些国家对外国人实行144小时免签证过境政策,对国际邮轮旅游实行15天免签证入境政策。建设五个乡村旅游集群,省级财政支持每个县300-600万元。选择五个具有特色旅游主题的县(市、区)建设精品旅游城镇,省级财政每县支持500万元。(由省文化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牵头,省财政厅协办)
27.开展惠及全省人民的文化消费活动,对承包企业消费的文化产品,群众享受20%的优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将在课后和节假日有秩序地向教师、学生和公众开放。各级将给予财政补贴。(由省文化旅游厅、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协办)
28.国内企业每年有权从政府获得60元补贴,用于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国内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搭建信用档案平台、创新商业模式提供资金支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商务厅牵头)
29.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设立养老机构或将其改造为疗养院、康复医院、临终关怀中心等。,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并按养老机构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投入10亿元支持老年服务业发展,并为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补贴。(由省卫生委员会和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和省医保局协调)
(4)优化消费环境。
30.加强品牌培育,继续打造“友好山东”品牌,规范“好山东”品牌标识使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定期评选出版《山东优势工业品目录》,依托“中国老字号(山东)博览会”等展示平台,大力推广和推广我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自然地理标志产品。抓好生鲜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全覆盖。(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
31.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红黑名单、信用联合奖惩等机制。关注预付费消费和网上购物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失信行为。(由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
三。促进外部需求稳定增长
32.贯彻稳定对外贸易的国策,优化港口经营环境,推进港口收费清单制度实施,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到2018年底,集装箱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将比2017年降低100多美元。探索和完善港口收费监督管理合作机制,依法查处各类涉外违法违规收费。实施海外百展计划,确定2018年10个重点展会,补贴展位费,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和亚欧非重要市场。建立和完善省政府与全国侨联、台湾事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侨商在双向交往中的作用,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合作与交流。(由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33.2018-2020年,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外贸转型升级试点,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国际自主品牌+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营销网络发展新模式,省级财政给予奖励和补贴。(由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协调)
34.为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平均审批时间比规定缩短50%以上。对于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省级财政部门将按照不超过新增贷款余额的1%给予奖励。(由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
35.深化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通过网络渠道拓展品牌产品出口渠道。实施一批大型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加大对“一带一路”海外合作园区的金融支持,促进设备、技术和服务出口。我们将组织山东品牌中国旅游、全球旅游和在线旅游的市场开发活动。我们将积极参与“亚欧博览会”、“珠穆朗玛峰文化旅游节”、“西洽会”、“重庆交易会”、“青洽会”等招商洽谈活动,结合新疆、西藏、青海的对口支援和重庆东西部的合作,开拓省内外国际市场。(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协调)
36.综合运用鼓励进口的政策,利用首届全国进口交易会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零部件和优质消费品的进口。完善鼓励进口的技术和产品目录,对主要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给予贴息。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性政策,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规模。(由省商务厅牵头)
37.制定并发布欧亚列车发展期综合支持政策,建立并完善省级信息服务和运营平台,力争到2019年欧亚列车达到500列。我们将增加加密国际直飞航班的数量。在2018年和2019年,我们将开通超过16条新的洲际航线和超过80条国际航线。全面申办上海港,降低港口收费,优化通关流程,确保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减少三分之一。(由省发改委和省港口办牵头,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SASAC海关、青岛海关和济南海关协调)
四、加强制度保障
38.加快中央和省级预算投资资金的分配,确保在每年9月底之前全部到位。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的平衡,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市级项目收益债券”。充分利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牵头)
39 .到2018年底,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将一次完成,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将全面覆盖。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由省商务厅牵头)
40.加快“一次性”改革,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大力实施并联审批,确保45天内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清单,省级企业新增投资70%以上投向新兴产业和功能性产业。建立和完善消费、物流和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由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SASAC和省统计局牵头)
41.探索城市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制度,加大未批土地整理和再利用力度,加快农村闲置土地的积极利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等挖潜指标予以保障。(由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部牵头,省税务局协办)
42.全面实施商业用电和一般工业用电同价政策。积极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估,推进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省级能源利用指标统一分配机制,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由省发改委和国家电网山东电力公司牵头)
2018年11月4日(这篇文章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办公厅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