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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辰乐居财经新闻7月4日,太和集团(深证000732)发布了太和长安中心部分物业出售的进展公告。
根据公告,鉴于买方北京罗亮科技未能按约定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为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库存周转,经协商,公司决定取消与北京罗亮科技就太和长安中心部分物业的购销合同。
据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太和嘉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和嘉应”)于2017年12月8日与北京魏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魏亮科技”)就太和长安中心B栋3-21层房产的评估价值签订了《买卖合同框架协议》。
截至目前,北京罗亮科技尚未支付协议约定的全部交易价款。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取消原《销售合同框架协议》。
泰和集团表示,此事属业务性质,且由于相关销售并未确认收入,取消房地产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