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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徐杰

7月12日,中国判决文件网显示,伊能静、刘诗诗、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判决已经公开,两案判给公司赔偿30多万元。

法院认定,北京完美公司是微信公众账户中较为美丽的账户主体,构成对伊能静(原名吴静一)和刘诗诗(刘诗诗)肖像权的侵犯,需要赔偿吴静一20.1万元、刘诗诗13万元。

根据判决,从2015年4月到2018年6月,更漂亮的微信公众账户上发布了“看看伊能静是如何成为青春女神并赢得她10岁男友的青睐的!”等等。,5篇文章使用了56张吴静一的肖像照片,带有广告标语和二维码等商业宣传内容。六篇文章利用刘诗诗的肖像照片进行商业宣传。

根据《天眼调查》的数据,唐嫣、冯小刚、张柏芝、金东、黄晓明、佟丽娅等十多位明星。这些案件包括肖像权纠纷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赔偿金额从几千元到近20万元不等。

在侵权、赔偿和再侵权的循环背后,最好是考虑侵权的成本和潜在经济利益之间的利益。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如果你想合法获得明星的肖像照片用于商业用途,你需要很多钱,明星会成为积极的一方,合同条款的各个方面都会有限制,这不仅会大大增加医疗美容平台的营销成本,还会使他们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广告。

当记者查看更漂亮的公共账户时,他发现很多文章都以查询二维码或微信号结束。对此,赵明律师表示:这是典型的商业宣传。表面上,文章谈的是星星的外观变化,但最后,它把联系信息,立足点在于商业目的。

赵明律师还表示:这些文章吸引的潜在客户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肯定远远大于侵权成本。企业敢于多次侵权的核心原因是处罚过低,侵权成本过低。

(编辑董天)

来源:国土报中文版

标题:更美APP侵权败诉 被判赔偿伊能静、刘诗诗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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