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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的官网上刊登了通告。 根据有关规定,该校计划让16名研究生退学解决。
从附件中的名单可以看出,其中有11名博士和5名硕士。
根据通知中记载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退学解决: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未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存学籍届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或者复学申请被复检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即使有疾病或意外残疾也不能继续在学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活动的。
5、未超过学校规定期限登记,未履行暂缓登记手续的。
6、未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应当退学的其他情况。
2019年8月,南方医科大学自动解决28名研究生,没有退学。 其中,这些学生被确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今年以来,许多大学都让一些大学生退学解决了!
北京交通大学
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了《解决最长学习年限以上博士生学籍的通知》。 超过全日制博士(包括本科毕业生在内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将学籍管理分类解决。
四川大学
最近,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法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等多所学院相继在官网上向学生发出正式退学通知,要求学生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宁夏大学
6月24日,宁夏大学发出通知,17名自愿申请退学的研究生同意退学解决。
上海师范大学
6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宣布,将退学125名因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而无法毕业的研究生解决。
中南大学
5月20日,中南大学宣布,截至目前,10名研究生已过休学期2周以上未提交复学申请。 6月3日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向校务会报告退学解决。
吉林大学
据吉林日报报道,目前吉林大学有20多个学院发布公告,超期研究生超过100人。 但是,对于正在积极准备论文答辩的超期研究生,可以给予答辩机会,最后答辩期限为年12月31日,超期无法答辩的研究生将通过退学解决。
在此之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学习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实行提前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并且说必须严格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学业有责任! 人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