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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铁口一路尾随女性到小区电梯,故意踩脚后又强行“帮忙按摩”;上海一男子为为满足自己的特殊“偏好”,近一年内猥亵多名女性。监视录像。 本文照片均为上海虹口检察院图
8月14日,澎湃信息(thepaper)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提起公诉,日前,虹口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8个月。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12月,警方接到被害人王某报警,称在自家小区电梯内遇到了“变态”。通过小区监控,警方看到12月16日晚上9点多,一名男子尾随王某进入电梯,趁王某出电梯的瞬间,他故意踩踏王某脚后跟,然后借机上前抚摸、揉搓她的脚踝部……“他在我身后狠狠踩了我一脚,然后他说‘ 对不起, 不好意思, 踩了你一脚, 我来帮你揉一揉’之类的话,之后就蹲下强行脱了我的鞋帮我揉脚……”王某说,“最初我以为是楼层邻居,不想伤和气,跟他说不需要了。”但王某尝试把脚从男子手中挣脱出来时,男子不但没有松手,反而将她的丝袜撕坏,并继续摸她的脚和小腿……受到惊吓的王某大声吼了起来,男子这才慌忙逃离现场。 通过监控比对,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汪某到案后交代,当日晚上他一直在地铁口蹲守,随机找寻目标,“因为我对穿丝袜和高跟鞋的脚有特别爱好,我就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的欲望。”监视器动画
汪某并且交代,他已经不止一次尾随女性并踩脚了。经查,在2019年4月、8月、10月汪某还曾三次尾随三名女性至小区内,趁无人之机使用对王某同样的方法,故意踩踏女性的脚后对她们进行摸足猥亵。 其中,被害人潘某甚至在第一次被踩脚后过了几个月又再次被汪某尾随。“第一次在小区上电梯时他突然在身后踩了我的脚,并不顾我的拒绝强行抚摸。第二次上电梯时我马上就认出了他,立刻呵斥他远离我,他等门打开就冲出电梯离开了。”潘某说,“我身体没有很严重的外伤,但是心里受伤了,他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很严重的心里阴影。” 后经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汪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汪某违背他人意愿,以暴力做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8个月。 检察官提醒女性,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疑似猥亵或性骚扰应大声喝止同时及时避开。并且也要记住,法律武器是保障女性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若对方一意孤行要及时报警或寻求他人帮助。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