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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远程录像方法被告人杨某故意杀人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一生。
据一审法院审理,被告杨某于年12月15日在甘肃省人民医院肛肠科接受直肠癌根治手术,术后陆续出现腹壁切口疝、肠粘连等并发症,其主观认为是上述疾病由第二手术医生冯某故意加害,招致报复愤怒 年10月22日10点左右,被告杨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匕首等凶器,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c区肛门肠科第7诊室,座诊中受害者冯某胸部、腹部等部位刺伤20多刀,冯某及时救治,但受伤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杨某无法理智地处理自己的疾病疗效和术后并发症,对治疗医生大发雷霆,有计划地策划后,武装故意杀害医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某在公共诊所公然杀医生发泄愤怒,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社会影响严重,犯罪极其严重,案件解决后可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认罪,不悔改,慷慨处理它 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受害者的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及社会各界20多人在法庭旁听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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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兰州杨某杀人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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