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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水电网消息:近日,四川省发布通知,发布加快四川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重点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河”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乌东德、白鹤滩、苏瓦隆、叶八滩、两河口、羊坊沟、双江口、英粮堡、巴拉、拉瓦、卡拉等水电站。加快长宁-威远国家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启动第四条水电通道建设,加快攀西、康赣、雅安三省有限断面输电能力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川东北液化天然气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建设。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和发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9〕18号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四川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启动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弥补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不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补亏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部署。我们将坚持在保持稳定的同时寻求进步的总基调。坚持供应体制改革主线,坚持优质发展,着力抓好标志性、先导性和带动性衔接工程,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在优化供应结构、稳定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抓住机会,关注短板。我们将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开放等战略机遇。我们将坚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省的目标。努力弥补扶贫、综合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自主创新、现代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不足。
-协调资源,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重点建设领域的民间投资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管理服务”改革,营造一流的经营环境,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填补空白。
——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创新项目工作思路,加强关键项目要素保护,提高项目落地建设效率。深化和完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短板工作协调机制、专项债券项目协调机制、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储备、实施、投产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对政策进行分类以防范风险。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尽最大努力,严格论证不同领域、不同阶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坚决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坚决避免“三心二意”项目。我们将控制新项目融资的金融“大门”,牢牢把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总体目标。从2019年到2021年,通过为期三年的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填补空白行动,我们将推进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重点建设智能化、绿色化、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功能完善、集群化的城市载体支撑体系、底线公平包容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高端突破、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加快构建“五个统筹”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形成“四通八达、全方位开放”的立体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为高质量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键任务
(一)完成扶贫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三年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高质量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深入扶贫,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西藏规划纲要,进一步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和彝区交通战。推进省内外对口支援项目建设。[由省扶贫开发局牵头,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四个方向、八条走廊、五个支点”建设,积极参与西部新陆海走廊建设,加快形成成都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要经济区的8小时交通圈和邻近省会的1-4小时交通圈。
铁路。开通四川高速铁路主干线,完成成都至贵阳、成都至兰州、成都至四川主寺段并投入运营,加快自贡至宜宾铁路建设,启动成都至南充至达州至万州、成都至自贡、重庆至昆明、成都至西宁、Xi至重庆、大理至攀枝花等铁路建设。积极发展城际铁路,完成成都至浦江、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段并投入运营,启动汉巴南铁路(巴中至南充段)和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建设。建设高速铁路的总体规划即将完成并投入运营。成昆铁路将扩建改造米易-攀枝花段、连洁-乐山段、徐勇-大村段等铁路。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龙昌至许永段(扩能改造)等铁路将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铁路机场办)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机场。全面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建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完成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改扩建。加快支线机场建设,启动乐山、阆中机场建设,完成宜宾、达州机场搬迁,完成绵阳、南充、攀枝花、广元、九寨黄龙、西昌机场改扩建工程。同时,推进绵阳北川、成都金堂、巴中同江等两个以上通用机场建设,根据需要建设三类通用机场(起降点)。[省发展改革委(省铁路机场办)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速公路。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成都至宜宾、宜宾新市至攀枝花、乐山至西昌、西昌至云南昭通、马尔康至青海九芝、绵阳至甘肃陇南等重点高速公路建设,协调达州至万州直达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实施成都至重庆、绵阳、乐山、南充、广元等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建改造或双线建设。[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有关省级部门、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内河航道扩能工程。加大航道容量,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宜宾至重庆段浅滩整治和闽江航运能力综合开发,加快嘉陵江、曲江、沱江航道达标升级,研究启动涪江航道升级。[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有关省级部门、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成都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和建设泸州-宜宾、攀枝花、达州、广元等四川门户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发展成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由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牵头,省有关部门、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重点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河”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乌东德、白鹤滩、苏瓦隆、叶八滩、两河口、羊坊沟、双江口、英粮堡、巴拉、拉瓦、卡拉等水电站。加快长宁-威远国家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启动第四条水电通道建设,加快攀西、康赣、雅安三省有限断面输电能力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川东北液化天然气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建设。[由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牵头,省有关部门、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完善“五横六纵”调水补水生态水网,提升供水安全和防洪排涝能力。确保全国172个重大水利工程全部开工。尽快完成都江堰、玉溪河、仲胜水库灌区一期等灌区渠系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建设淠河供水一期、乌银二期灌区、仲胜水库灌区二期、蓬溪船山灌区、红鱼洞、李嘉言、吐溪口、黄石盘水库、大乔水库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等在建工程;尽快启动龙塘水库灌区、蒋家口水库、顾俊水库、亭子口灌区等一批拟建项目。推进淠河供水二期工程、Mishi水库、jarba水库、灌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惠民工程”和长征运河的规划研究。加快实施“六河一干”重点河道堤防工程和中小河流防洪。[由水利部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支持成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大力推进天府大道北延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地下综合隧道。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防洪排涝、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规划。我们将进一步实施建设100个城镇的行动。完善城市停车场和收费桩的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相关省级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改善农业和农村地区的条件。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努力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畜禽粪便资源化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水、电、通信、预防“六网”建设,实施“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厨房、厕所改造,打造“美丽四川宜居村”。建设天府农业博览会园区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推进现代生态循环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由农业和农村部牵头,有关省级部门、市(地、州)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努力防治污染。努力打赢反污染“八大战役”,实施“五大行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在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城市群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土壤控制和城市污染场地控制,在川西北实施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沿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继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利用工程、城市垃圾资源化基地建设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省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按职责分工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民生社会保障。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电项目,提高质量,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推广、社会服务垫底、公共体育普及等五大公共服务项目。稳步推进棚户区三年改造和旧住宅区改造。加快省级老年中心、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文化艺术博览园、省级妇幼保健中心、成都体育学院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学前教育、乡镇卫生院、殡葬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们将推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中心和美术馆。加快电视账户系统、广播村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我们将继续实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广播电视视听云计算平台和“视听村”等项目。[教育部、省卫生厅、文化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国家综合产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一体化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建设高空宇宙线观测站、转化医学(四川)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等。启动超深地下超低辐射背景前沿物理实验设施、0+环境基础综合监测网(子午工程二期)、环形阵列太阳风射电成像望远镜(地方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四川。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四川。加强“5+1”产业技术研究,组织实施100个产业技术研发技术项目、10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建设重大新药发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和承德绵阳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经济和信息化部牵头,省级有关部门、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数万亿支柱产业,大力培育16个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推进国防和民用技术一体化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率深度发展格局的形成,培育和扩大国防和民用技术产业一体化。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制造业整体竞争力。推进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实验区。做好科技服务、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服务的协调工作。推动现代物流、商业流通、会展等流通服务转型升级;扩大文化创意、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旅游、家政、健身、休闲等生活服务质量。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战略”,发展新型文化旅游和体育业态,推进国家全球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等十大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加快建设世界旅游强省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文化旅游部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省级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增加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制度,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计划和重大项目相衔接,推进重点任务项目化实施,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划分短期、中期和长期储备项目,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替机制,每年选择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使用面向市场的方法在“项目端”规划和整合投资项目。对于省、市(州)、县(市、区)短板重点项目,加快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快征地拆迁、市政设施、水电接入和资金落实,尽快开工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确保在建工程的顺利实施。清理政府投资的在建项目,对延期或暂停的项目提出处置措施。我们将坚决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对于确有必要且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我们将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的原则,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确保合理的融资需求,避免资金供给损失和不完整项目,避免形成“半成品”项目,防止重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有效防范“风险管理风险”对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增加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本。严禁使用各种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投资领域的“放松管制”改革。建设和利用好四川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将该平台建成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横向协调、纵向集成的服务管理系统,将投资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加快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运行一次”和“减半审批时间”改革,深化投资项目综合咨询和项目全过程咨询改革,推进区域评估、联合评估、多地图联合评估和承诺制等措施,有效减少评估和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间。[由省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充分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同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对短板项目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应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制度,优化专项债券发行程序,合理安排发行进度。在分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时,在充分考虑各地区债务水平的基础上,还应考虑在建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以补充短期项目。在发行专项债券前,对已列入预算的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提前拨付资金,并在债券发行后及时返还资金,让符合条件的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和协调机制,加强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上级确定的专项债券额度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发行收入的快速使用,重点是在建项目和重大项目补充短板。统筹利用现有省级投资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以前的财政剩余资金,加强短板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省发改委、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5)增加财政支持。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将推动四川金融机构分批梳理并提出短期补充重点项目。要求商家根据市场原则和规则支持他们。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不得背书转让项目清单,不得强迫商业银行贷款。金融机构应在采取必要的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证融资平台公司合理的融资需求,不得盲目贷款、压贷或停贷,防止现有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在依法严格解除非法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允许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在不扩大建设规模、不防范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为必要的在建项目融资。根据一般企业标准,将对归类为“退出一般公司类别”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审计和出借。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如果现有隐性债务难以偿还,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支持转型融资平台公司和转型后在市场运作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地方政府在出资额度内承担责任。全面利用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工具(PSL)。鼓励发展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参与短板项目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偿和损失分担政策。继续推进“保险资金入川”,扩大保险资金在我省的使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行保险监管局、四川证券监管局、省发改委牵头,省级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坚定不移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短板项目建设。定期向社会介绍和公布交通、油气、电信、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扶贫、防污染等领域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加强“信用四川”建设,继续开展“银税互动”、“银企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施“5400”上市行动计划,建立上市企业储备池,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统筹培育和推广“新三板”和天府(四川)股份交易中心上市的合格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利用新的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鼓励市、县政府通过资金(资金池)共享或直接共享的方式,对市、县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贴。[由省发改委、财政厅、四川银监局、四川税务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于有一定收入或盈利模式稳定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短板项目,鼓励采用PPP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规范PPP项目运作,科学设定合作条件,严格履行法律承诺,尽快落实建设条件。规范有序推进现有资产证券化。通过转移-运营-转移(TOT)、重建-运营-转移(ROT)等方式,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收回资金偿还项目相应的政府债务后,资金将用于在建项目和短板项目的建设。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机构,搭建专业、规范、市场化的项目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产权融资、资产转让和社会资本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联合初审、数据库等机制,继续推进省政府重点调度的PPP项目。[由财政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元素保护。为确保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对于交通、水利、能源等单项选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市(州)、县(市、区),如果其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被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应采用全省统筹的方法,按总量和分类账进行管理。省级重点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调整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不涉及中心城区所在乡镇、符合土地规划调整和修改条件的前提下,县级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跨乡调整或使用县级预留移动指标进行规划调整和修改,须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用地计划保护,将其列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所需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将全部安排在省保留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在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正式下达之前,扩权的市(州)、试点县(市)可提前使用上一年度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的50%。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增储联储”,重点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已清理的土地。积极推广多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按照规划和用途控制,鼓励重点项目工业企业出租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有厂房的层数和容量。土地容积率的增加不会提高土地价格。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探索水电示范区试点,推进省级电网和国家电网四川电网输配电同价、目录销售同价。统筹规划,确保砂、水泥等基础材料。[由自然资源部、经济和信息技术部、省能源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综合金融服务。组建综合金融服务团队,免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搭建对接平台,开展区域和行业重点项目融资咨询对接,提供专业融资咨询,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业改善重点项目市场化融资条件。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建立评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的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库,搭建定期融资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银行保险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省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防范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有序稳步化解存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政府投资能力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资金筹措计划审查,对未经批准的项目建设不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项目不留下融资缺口,不存在非法借贷和融资行为。加强项目融资监测分析,及时报告有迹象和趋势的风险事件处置情况。依托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密切监控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风险预警、预警和处置。严禁违反融资担保法律法规,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公私合作、政府采购服务等名义变相借款。金融机构应审慎合规经营,尽职尽责,严格把关,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的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押物等审慎授信。[财政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实施保障,依托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短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短板三年行动。要坚持动态通报、监督通报、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每月上报项目工作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抓好投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填补短板,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