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092字,读完约13分钟
> 北极星固体废物网消息:北极星固体废物网获悉,河北省政府近日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9年底,各城市将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别建成5个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社区。到2020年底,各城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石家庄和邯郸是首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张家口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协办城市,到2020年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熊安新区应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体系,按照"无垃圾城市"标准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固体废物分类的意见
各市(包括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熊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协助建设美丽河北,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三次全体会议的精神。我们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3689”工作思路,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快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逐步构建法治、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这将极大地促进我省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党的建设引领。坚持省级统筹、市级实施、部门指导、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加强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生活垃圾将按照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并逐步转移到细分和精细分离。就晋升步骤而言,前进比前进容易。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居住社区为单位,推进示范单位和社区建设,并逐步向区域扩展。
3.科学规划协调推进。坚持源头削减、全过程分类、末端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共同发展,相互衔接,重点突破,形成完整、协调、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
4.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相关技术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5.广泛宣传并形成时尚。突出宣传引导,引导公民主动分类,加强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境意识的教育培训,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城市居民的“新风尚”。
(3)实施范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要在城市(包括定州市、辛集市,下同)和熊安新区(包括荣成、安新、熊县)实施。2022年冬季奥运会张家口赛区将包括政府机关和机构、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
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县(市、区)城区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渤海综合治理战斗行动计划》的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京津冀协调发展要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河北段在+0经济区开始垃圾分类。
(4)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各城市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别建成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示范社区。
到2020年底,各城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石家庄和邯郸是首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张家口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协办城市,到2020年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到2022年底,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5%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回收率将达到35%以上,经济区为0+的城市、熊安新区、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县(市、区)、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熊安新区应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体系,按照"无垃圾城市"标准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二。关键任务
(一)统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质。主要品种包括:废纸板、废纸盒、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和其他适合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
2.有害废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和容器等。这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的危害。
3.湿垃圾,即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餐厨垃圾、下脚料、过期食品、瓜子、花卉、中药残渣和其他易腐生物质废弃物。
4.干垃圾,即除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和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住宅小区、机构、学校、医院、社会组织、酒店等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类。车站、广场、公园、城市主干道、体育场馆和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来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部门:省商务厅、省行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委员会、省SASAC、省文化旅游厅、省民政厅)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
1.标准化分类交付。按照有害废弃物分类投放、干湿垃圾分离、可回收材料充分回收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各城市实际情况的分类模式,鼓励定期定点投放。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公司、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应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同时确保需要运输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集和运输网络。对不达标的个人或单位,应通过教育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部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服务办公室)
2.加强分类收集。统一垃圾分类标志和垃圾箱颜色,统一印制分类垃圾袋,优化分类垃圾箱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点的数量和位置,保持容器整洁,禁止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类。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升级改造,实现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重和减量功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增加分拣设施。居住社区和单位应当设立可回收材料专用存放点;有害废物设立独立的集中储存场所,确保安全。(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部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部)
3.支持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收集和运输网络。通过统一标识和封闭式分类回收车将可回收材料运送到回收站,逐步建立垃圾分类系统与可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相衔接的物流系统;危险废物中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严格按照危险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和运输应当由依法取得许可的转运企业进行。湿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以保证日常清洁。其他垃圾收集和运输利用现有的环卫收集和运输系统运输到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部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
4.改进分类。有害废物的使用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办理。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湿式垃圾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解决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一、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粪便、污泥等实行协同处置。鼓励就地建设生态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实现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加大项目审批、土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支持力度。(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部、省财政厅、省卫生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
5.提高设施水平。各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要注重技术改造和升级,配备充足的设备和科学的调度,满足垃圾分类的需要。加强分拣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分拣中心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网络回收-分拣中心配送-企业回收”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严格按照《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进度,严格控制竣工时间,全面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决扭转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到2020年,所有项目将全部完成,全省平原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将全部烧毁。(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部门:省自然资源部、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委员会)
(3)促进全社会的参与。
1.公共机构带头示威。机关、学校和医院应率先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各部门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牵头部门:省行政公署、省工作委员会、省文明办;负责部门: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委员会)
2.深入开展社区动员。以居民社区为主战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强化社区党建的主导作用,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社会变被动为主动,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共同创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牵头部门:省民政厅;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开展“六步走”运动,将生活垃圾分为政府机构、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和公园。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低碳消费理念,增强“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意识。编写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宣传矩阵,在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车站、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部门:省广播电视局、省交通厅、省行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委员会、省SASAC、省文化旅游厅、省民政厅)
4.培养青少年和儿童的意识。加强全省少年儿童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少年儿童、中小学校的教育和社会实践中,拓宽小手,推动和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处理。(牵头部门:省教育厅;负责部门:团委、省妇联)
5.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志愿者组织,深入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和社区,广泛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牵头部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明办;负责部门:省教育厅、省行政公署、省民政厅、省SASAC)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委、省国资委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工作委员会、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省委、省妇联等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集成员单位定期协商和调度,促进垃圾分类。召开全省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动员大会。各市政府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推进体系,分解目标,强化落实。
(2)加强立法保护。加快《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
(3)部门间的协调和联系。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规划。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有序推进源头削减。要加强全过程各类垃圾的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4)优势资源整合。要增加资金投入,城市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收集运输、宣传等方面的投入。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和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
(五)加强考核和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为创建文明城市、花园城市、卫生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各市的考核办法,包括制度建设、示范项目、设施建设、分类运行、组织动员、教育宣传等。排名每季度公布一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