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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和“外交为民”的理念,积极建设海外“民生工程”,为中国公民的海外旅行、生活和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证件设施,外交部决定推出一系列便利措施,以改善海外护照服务。
首先,降低驻外使领馆护照等旅行证件的费用
从2013年10月1日起(以申请日为准),中国驻外使领馆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的收费标准将根据国内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普通护照的收费已从每本440元降至每本人民币,从840元降至200元。各种费用减免由政府承担。
第二,压缩护照申请材料
由于中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差异和部分申请人的特殊情况,为了确定申请人的中国国籍,驻外使领馆需要要求部分申请人在常规材料的基础上提交其他证明文件(如护照原件、当地居留证件、申请表、照片等)。)。为了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的难度,现规定每个博物馆要求的辅助材料不得超过3种,并在其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护照签发时间
对于根据《护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正常受理的普通护照申请(如原护照为受理机关签发的普通护照或仍有效),驻外使领馆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的签发。各驻外使领馆应在发证说明中公布上述发证时限。除日常申请外,驻外使领馆应向申请人说明。
四.改进护照注销
根据原来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第一次由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为了避免出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驻外使领馆需要将申请人持有的中国护照原件的边角剪掉。为了提高这种护照的纪念价值和加强人道服务,现在规定驻外使领馆在不损害护照外观的情况下取消这种护照。
五、减免部分困难情况下的人员办证费用
中国公民从本国到国外或者从经常居住地国到第三国旅行,因抢劫、盗窃等突发事件造成护照和物品丢失的,必须申请旅行证回国或者返回经常居住地国,并授权驻外使领馆酌情减免相关证照费。为防止出现中国公民因费用问题无法及时办理旅行证件返回其居住国或居住国的情况。
下一步,外交部将结合海外电子护照的实施,在部分签证申请量较大的驻外使领馆试点部署中国公民网上护照预约服务,帮助申请人有效避开签证申请高峰期,减少申请人在使领馆排队等候时间,降低申请人申请签证的时间成本。
外交部衷心感谢广大侨胞长期以来对驻外使领馆领事服务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将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领事服务质量。欢迎海外侨胞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