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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中国日报》的披露已经结束。根据益晶光电披露的信息,截至今年8月,公司已收到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43起诉讼。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利润为17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42名投资者声称的金额占该公司上半年业绩的近30%。
业绩、股价双双下跌
据《中国日报》报道,益晶光电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58亿元,同比下降34.87%。净利润173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49万元,同比下降93.36%。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加剧,光伏组件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已从4.79元/股跌至目前的3.24元/股,跌幅达32.29%。为此,在衰落的《中国日报》发布的同时,益精光电还发布了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在股东秦城达投资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增持金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
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共收到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总计511.4万元。在上述43起诉讼案件中,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起案件已于2018年6月29日审理外,其余41起案件已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审理。
据资料显示,2018年5月3日,益晶光电公司宣布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宁波证监局发现易景光电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事项和股权转让事项后,决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此案已移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了解,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发生了三起累计金额超过2015年亿景光电经审计净资产10%的仲裁。第三次仲裁的单笔金额超过了益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益晶光电未能按要求及时披露。
& ldquo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赔偿诉讼。& rdquo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昨日在《公共证券报》上对记者表示,40多名股东起诉益晶光电的案件已移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公开报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国审理大量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法院之一,如投资者诉海润光电、宝丽来国际、南方股份、超级孙、文峰股份、三坊巷等重大影响案件。
& ldquo由于被告益晶光电公司注册地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实际办公地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管辖权存在争议,投资者正在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此案应移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rdquo李健说,根据司法解释,临时索赔的条件是:1 .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购买了十亿晶光电股份并在2017年4月15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份的受损投资者;2.受损投资者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购买怡景光电股份,并于2017年5月26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份,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决定。
原标题:《中国日报》的业绩暴跌400多亿元,43名投资者集体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