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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大气网消息: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计划在限期内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全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办函[201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4日
杭州空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民共同治理、源头防控、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保卫蓝天战斗”的明确要求和建设全市大气“清洁排放区”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市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府办〔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能源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和挑战
自《大气污染十条》实施以来,我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20国集团杭州峰会为契机,大力推进“燃煤烟气、工业废气、车船废气、烟尘废气、城乡废气”五气共治。我们加强了地区联合防御和控制。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建成了无燃煤火电机组、无钢铁生产企业、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主要成果。
1.环境空气体质量显著改善。
“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1%,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21.9%和26.5%,超过国家减排目标和任务。2015年,该市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16 μ g/m3、49 μ g/m3和85 μ g/m3,分别比2010年下降53%、13%和13%。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了约19%。所有索引都超过了目标。
2017年,全市SO2、NO2、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2015年下降31.3%、8.2%、15.3%和21.8%。
2.能源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该市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率逐年下降。2015年,总能耗为3948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仅为3.4%,比“十一五”期间下降了2.1个百分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46.2%下降到2015年的28.9%。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35.2%提高到2015年的53.8%。“十二五”期间,淘汰燃煤锅炉1825台,推进蒸汽产量10吨/小时以上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窑)淘汰和清洁改造。杭钢、半山发电厂和萧山发电厂将关闭,燃煤机组将基本建成“无煤区”。工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48%降至2015年的39%。
到2017年,每小时10吨(含)以下的高污染燃油锅炉将被完全淘汰,该市133台热电锅炉已被彻底改造或关闭,排放极低。
3.工业污染防治继续深化。
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所有燃煤热电机组将配备脱硫脱硝设施。共有87个燃煤热电装置将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将完成脱氮设施。全面推进化工、油漆、合成革、纺织印染、橡塑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材、制鞋、生活服务、储运、建筑装饰、电子信息等1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调查和控制。“十二五”期间,284家重点企业将整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20家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企业将被取缔。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26家,审计清洁生产企业494家。
到2017年,全市147台蒸汽量超过10吨/小时的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除部分关停外,将全部清理干净,管理233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企业,减少9974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继续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2015年基本淘汰黄标车。从2014年3月26日起,控制机动车总量,控制和管理乘用车总量。推进汽车尾气管理平台建设,建设21家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对全市加油站、油轮、油库的监督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加快车用油品升级换代,到2015年底全面供应国家V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共推广了22,131辆新能源汽车。我们已建成15个巴士收费站、超过1500个收费桩、92个的士收费站、777个收费桩及超过1000个公众收费桩。
2017年,中国率先出台了淘汰三级柴油车补贴实施细则,共淘汰老旧汽车23,119辆,推进公共汽车全面清洁化。
5.城乡废气治理全面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加强施工现场粉尘管理,成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市级领导小组,建立市、区、企业三级管理网络。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任务,全面推广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开展露天堆场防风抑尘工作,完善煤炭、港口码头等堆场管理。实施环卫清扫机械化,市级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加强生活废气治理,干洗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试点建设餐饮油烟在线智能监控系统。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将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为促进农业氨(NH3)污染管理,每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增加到432.6万亩,每年推广使用的商品有机肥增加到16.5万吨以上。开展矿山粉尘防治,绿色矿山完成率达到60%以上。植树造林项目的实施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2%。
2017年,将关闭和翻新3200多辆渣土运输车辆。工业预制建筑将得到推广。将推广新技术,如雾炮、自动冲洗和施工现场在线粉尘监测。
6.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十二五”期间,随着《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和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配套考核办法的出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监督能力不断提高。污染源监督一、二期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建成了8个县级以上环境监测中心,基本覆盖了全市主要废气排放用户。环境监测机构移动执法设备配置率达到100%。建设大气复合污染三维监测网络,建设35个以上气体自动监测站,实现县级以上城市PM2.5等6个因子的全覆盖,探索建设城镇空气污染物关键因子自动在线监测网络。朝晖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和2015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建立,将为大气深度观测和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初步具备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能力,大气环境监测网络、预报模型系统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系统建设基本完成。
(2)存在的问题。
1.环境空气体质量改善进入瓶颈期。
近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相比仍有差距。2016年,除SO2和一氧化碳(CO)浓度外,我市PM2.5、PM10、臭氧(O3)和NO2浓度尚未达标,其中PM2.5年均浓度比全省高8微克/立方米。O3的年平均浓度呈上升趋势。每日最高8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0个百分点从2013年的155微克/立方米上升到2017年的173微克/立方米,这已经连续四年超过标准。空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多天超标,仍远未达到公众要求。秋冬季PM2.5浓度和夏秋季O3浓度超标是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进一步推进污染物特别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协调减排,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标准,已成为我市大气环境管理的重大考验。
2.区域合作治理仍处于磨砺阶段。
根据对我市PM2.5来源的分析结果,当地排放对城市环境中PM2.5浓度的贡献空气体占62%-82%,平均约为72%。区域传输对城市环境中PM2.5浓度空气体的贡献占18%-38%,平均约为28%。不同的季节影响着我们城市的不同地区。区域传播的高比例和复杂的区域传播来源使得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控制更加困难。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体系和机制十分重要。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为我市重大活动积累了大气环境质量保证的成果和经验。然而,我市与周边城市的联系与合作仍处于磨合和探索阶段。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尚不成熟和完善。今后仍需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杭州湾地区、杭州都市经济圈及周边重点城市在大气关键问题治理、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联控体系机制,形成合力。
3.空气污染控制已经进入深水期。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许多“短板”,结构性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凸显。
(1)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地区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和“分散污染”企业问题依然突出。
(2)能源消费中煤炭总量仍较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仍需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仍存在集中供热盲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需加强。
(3)强调报废处理,重视源头控制和清洁生产。“十二五”期间,工作主要集中在污染物排放的报废处理措施上,在此过程中对源头控制和清洁生产的关注仍然不够。
(4)随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的减排在0+和0+之间递减,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技术手段相对缺乏,机动车数量刚性增长,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污染源的污染控制需要突破。随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难度的加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深水期。
4.基础工作仍处于薄弱阶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基础工作相对扎实,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仍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地方标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分析和空气污染源清单仍需定期更新。关键污染源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仍需加强。环境空气体质量监测网络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尚不完善,大气环境监测能力相对较弱,区域环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阜阳、临安已不在市辖区),现有大气国家控制监测点的代表性需要进一步研究和优化,以客观反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i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八八战略”和“两山理论”。以“美丽中国第一区”为发展目标,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气环境问题,以保护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市“清洁排放区”建设为出发点,突出控制PM2.5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控制,打赢保卫蓝天之战。 确保我市如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在全国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加快建设独具风味和魅力的世界名城奠定更加坚实的环境基础。
(2)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
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强化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努力解决燃煤、工业、机动车和船舶排放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质量导向。
建立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中心的控制、评价和评价体系。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协调控制和平衡控制,有效解决大气复合污染问题。通过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污染者责任、完善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严厉处罚等制度,全面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3.坚持源头防控。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建立健全法律和政策体系,从源头上有效实施防控。做好各类空气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划分分类控制、分级和分项政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止空气污染。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重点,以点带面整治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人民健康、威胁区域环境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4.坚持普遍治理的原则。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以促进公众监督,以促进监督的实施。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1.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规划总面积16596平方公里。
2.规划期。
计划基准年是2015年。规划期分为短期(2016-2020)、中期(2021-2025)和长期(2026-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