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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詹永信大使在发行量最大的英文报纸《耶路撒冷邮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支持世界贸易组织改革》。他介绍了中国对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贡献,阐述了中国政府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中应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和五项主张。全文如下:
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严格履行承诺,开放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实现了各项政策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对接。例如,中国已经完全履行了降低进口关税的承诺。到2010年,总关税水平已从2001年的15.3%降至9.8%。中国的贡献保持了多边贸易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增长。
目前,多边贸易体系正面临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威胁。世贸组织正面临三大危机。首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上诉机构由于个别成员的阻挠而无法运作,面临瘫痪问题。其次,个别成员滥用世贸组织规则中的安全例外条款,提高关税。第三,很少有成员采取单边措施,无视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
在此背景下,中国支持世贸组织进行必要的改革。上周,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提出了世贸组织改革应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和五项主张。
三项基本原则包括:世贸组织改革应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两个核心价值:不歧视和开放;改革应该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解决他们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困难。改革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以确保广大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会员国的共同参与。不是由几个成员来做最后的决定,也不是一个“小圈子”。
中国的五点建议强调,世贸组织改革应维护多边贸易体系作为主要渠道的地位。应优先考虑威胁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我们应该解决贸易规则的公平问题,顺应时代的需要。应保证发展中成员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成员应尊重各自的发展模式。
中国反对一些成员混淆新的概念和表达方式,否认多边贸易体系的权威。目前,个别成员阻碍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的启动,滥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采取税收措施,并以国内法为由采取单方面措施,从而影响多边贸易体系的规则基础。改革应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以确保世贸组织所有职能的正常运行。改革应解决规则的公平性,解决一些发达成员过度农业补贴导致的国际农业贸易长期严重扭曲,纠正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
中国愿意在世贸组织中承担与其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相称的义务,不允许其他成员剥夺中国应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还反对一些成员否认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和对不同发展模式的歧视,反对将发展模式问题纳入世贸组织改革,反对使用未经证实的指控作为世贸组织改革的主题。
以色列是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平等和有效性符合中国和以色列的共同利益。中国愿与以色列一道,推动世贸组织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促进双方经贸合作,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